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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海拉尔垦区上库力农场场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海拉尔垦区上库力农场场部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额尔古纳市上库力农场场部 建设单位:内蒙古上库力农场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产生、排放的废气为锅炉烟气。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进行除尘、脱硫,采用亚铁络合剂作为脱硝剂脱硝。烟气处理达标后,经45m高烟囱排放。 2、废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降温池降温后用于除灰渣系统和脱硫系统,脱硫废水直接进入灰渣,项目无废水外排。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锅炉灰渣及脱硫废渣。锅炉灰渣和脱硫废渣的主要成分为硫酸钙和泥渣,出售综合利用于制砖及铺路等。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于风机以及泵类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管道采用软连接和减震措施、设置隔声、进排水管道采用软连接和单机独立基础、基础设置隔振机座、将噪声源设置在室内等措施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11月 自即日起,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萌 联系电话:15247071307 通讯地址:额尔古纳市上库力农场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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