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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同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措施的知情权,了解公众对该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邵东市同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同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邵东市仙槎桥镇大禹村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 总建设期:2020年3月-2020年5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7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1#原料车间和2#生产车间(含预处理区、洗料区、造粒区、成品库)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邵东市同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总 135971687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507641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a)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b)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c)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d)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e)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f)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评价工作内容 (a)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产排污情况; (b)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c)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d)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项目周边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b)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c)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电话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提供相关要求与建议; (2)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单位:邵东市同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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