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新琴石场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宁远县新琴石场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公开“宁远县新琴石场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远县新琴石场年开采3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宁远县冷水镇琴棋村; 建设单位:宁远县新琴石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石料开采规模为30万t/a; 有限期限:矿山服务年限3年; 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项目产品:公分石、瓜子石、公厘石、砂;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占地面积:采矿权矿区范围占地面积0.022km2,工程占地包括露天采区、工业广场、办公区、道路等。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废气:通过采取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不大,根据预测,对关心点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会因此而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故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项目界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现状,因此本项目运行过程所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按要求规范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去处置,废弃的土石方临时堆置废石场,用于后期的采空区回填利用,表土临时堆置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的采空区复垦。 (5)生态影响: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区域的原生植被已遭破坏,根据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受保护或珍惜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区域。因此,本项目的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1)破碎加工区厂房上方设置密闭顶棚,设置三面封闭围挡的彩钢瓦结构厂房,可以有效减小砂石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以及粉尘的扩散和排放。2)在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转载点、成品堆场位置分别设置一套固定的洒水装置;在成品及原料装卸点设置一套移动洒水装置,用于装卸扬尘、地面粉尘洒水降尘;在采区设置一套洒水装置,用于对开采及爆破时产生扬尘进行洒水降尘。3)成品堆场适时洒水,减少风蚀起尘及装卸过程中的粉尘排放量。 4)尽量减小石料进出口与皮带输送机、料场的落差,减少滑槽的倾角,以减少因高度势能差产生的粉尘量。5)剥离表土及废土石堆存过程中实行边堆存边压实的方式,遇上晴天、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率。6)矿山爆破时,应严格控制爆破时段和用药量,采用小剂量多次用药深孔爆破的爆破方式,打孔采取湿式钻孔方式,以增加岩石的含水率,从而减少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7)运输车辆遮盖篷布,防止矿石原料及成品的撒落,减轻道路扬尘产生量。8)非正常工况时,应及时停止生产,对防治措施进行全面检查,修补破损的厂房及堆场围挡,并且按要求进行洒水措施,在污染防治措施修复正常后,再恢复生产。 (2)废水:1)项目办公区设置排水沟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设置1个5m3沉淀池和1个4m3的储水池,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储水池储存,晴天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2)在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区、矿山运输道路区、排土场区内建设浆砌石结构排水沟。并在采区排水沟下游两端分别设置800m3清水池;压滤区设置一个300m3的三级沉淀池,配置2个水泵及输水软管,保障污水及雨水能够回用于需洒水降尘区域。 (3)噪声:1)破碎机、筛分机、制砂机等固定生产加工产噪设备设置于彩钢瓦封闭厂房内,可对产噪设备起到隔声降噪作用。2)破碎、筛分机、制砂机出料口装置消声通道,防止内部噪声向外辐射,同时在给料板和进料漏斗的传动表面与机架外壳覆盖阻尼材料,减少噪声的辐射面积。3)紧固设备上的所有部件,噪声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避免因个别部件的松动而产生的额外振动。4)运输成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经过沿路的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矿山爆破采用深孔爆破方式,禁止采用浅孔爆破,深孔爆破可减小爆破噪声源强。 (4)固废:1)项目办公区设置生活垃圾房,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堆存,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焚烧。2)剥离表土在排土场内堆存。3)采矿产生的土石方运送至排土场堆存。 (5)生态环境:1)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的开采范围进行开采,禁止扩大开采范围,矿山开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的设计要求,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禁滥砍滥伐,禁止猎杀野生动植物,注意生产及生活用火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3)为减轻采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分区开采、逐步回填、及时恢复植被的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4)项目营运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轻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5)露天采区各开采平台内设置平台排水沟,平台土质边沟共计1085m;在露天采区外部截洪沟末端设置沉沙池,共布设沉沙池2座,布置截水沟长339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在落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后,企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粉尘可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企业废水可实现零排放,并且能够杜绝风险排放现象;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处置率 100%。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通过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项目环保管理将得到规范,污染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加强。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m3GRdr7OMd747HxgZ3akQ 提取码:re5g (2)环评报告书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zBtMfhjwBFP-jfuFE1FTQ 提取码:nroj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1、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宁远县新琴石场 联 系 人:张总 联系电话:18707469405 通信地址:宁远县冷水镇琴棋村 2、环评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湖南景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3647497976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248号湘瓷综合楼409号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宁远县新琴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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