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芒市风平镇云宏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欢迎各界人士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芒市风平镇云宏塑料厂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芒市风平镇云宏塑料厂;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芒市风平镇法帕村,地理位置为东经98°33′59",北纬24°22′19";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二、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租用德宏州创新饲料有限公司部分厂房进行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建设1条聚乙烯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生产600t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塑料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库、宿舍、办公室和厨房,并建设配套的给排水等设施。 三、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现场索取。 3、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芒市风平镇云宏塑料厂。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芒市风平镇云宏塑料厂 通讯地址:芒市风平镇法帕村 联 系 人:黄柯 联系方式:芒市风平镇法帕村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