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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普兰县普兰镇吉让居委会预制厂建设项目位于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吉让村苏孜组,总占地面积265334m2,其中砂石加工厂区占地面积2000m2,预制厂区占地面积13334m2,砂石开采区占地面积约250000m2。预制厂区主要建设原材料堆场、加工区、成品砖堆场、办公区等,其中加工区占地面积3500m2,原材料堆场占地面积2200m2(包括砂石料堆场1600m2、水泥堆场600m2),成品砖堆放场占地面积5000m2,办公区占地2634m2(包括办公、宿舍区以及车库、值班室等);预制厂区内年生产混凝土实心砖和空心砖350万块,其中实心砖年生产150万块,空心砖年生产200万块。砂石加工厂区主要建设原砂堆放区、筛分区、成品堆场、废弃砂石临时堆场、沉淀池等,其中原砂堆放区占地面积600m2,筛分区占地面积300m2,成品堆场占地面积700m2,废弃砂石临时堆场占地面积320m2,沉淀池占地面积80m2。砂石厂年开采砂石2.5万m3,年生产砂石(≤10mm)约1.46万m3,年生产碎石(10~30mm)约0.74万m3。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预制厂区、砂石将去、采砂区)、辅助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沉淀池、旱厕、废气处置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 三、验收过程 ①普兰县吉让居委会预制厂建设项目于2015年完成环评审批,阿里地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1月30日出具相关环评批复文件《关于普兰县吉让居委会预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阿环审[2015]109号),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使用。 ②因项目中砂石场建设位置距离G564(S207)过近,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提出整改要求,要求重新选址搬迁。建设单位于2018年5月将砂石厂搬迁至多萨河与孔雀河交汇处(属于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环评手续)。2018年11月建设单位重新履行环评手续,并于2018年11月28日完成环评审批,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原阿里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西藏普兰县普兰镇吉让居委会预制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环审[2018]161号)。并于2018年12月运行。 ③2019年11月普兰县吉让居委会预制厂经济合作社委托西藏格业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④2019年11月,西藏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噪声、废气(无组织)进行了检测。 ⑤西藏格业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4日在拉萨市组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西藏普兰县普兰镇吉让居委会预制厂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监测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24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项目整改报告、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普兰县吉让居委会预制厂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旦曾 联系电话:13322576547 联系地址:阿里地区普兰县普兰镇吉让村苏孜组 ②承担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西藏格业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429170282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微观世界1栋11层11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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