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yjc2018 于 2020-1-18 16:33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安徽金邦医药化工公司退城入园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碱法甲醇钠溶液,二期年产3万吨钠法甲醇钠溶液、8000吨固态甲醇钠、4000吨乙醚及副产氢气回收)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金邦医药化工公司退城入园整体搬迁项目(一期年产2万吨碱法甲醇钠溶液,二期年产3万吨钠法甲醇钠溶液、8000吨固态甲醇钠、4000吨乙醚及副产氢气回收) 建设单位:安徽金邦医药化工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来安县化工集中区西区 项目公示时间:2020年1月18日-2020年2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955020196
金邦验收意见及签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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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邦医药化工公司退城入园整体搬迁项目验收报告(阶段性)111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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