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速查表(HJ964-2018) |
土壤环境概念 | 土壤环境 | 受自然或认为因素作用的,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生物有机体等组成的陆地表面疏松综合体,包括陆地表层能够生长植物的土壤层和污染物能够影响的松散层等。 |
土壤环境生态影响 | 由于人为因素引起土壤环境特征变化导致其生态功能变化的过程或状态。 |
土壤环境污染影响 | 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土壤环境,引起土壤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导致土壤质量恶化的过程或状态。 |
土壤环境敏感目标 | 指可能受人为活动影响的、与土壤环境相关的敏感区域或对象。 |
土壤环境影响行业分类 | 根据行业特征、工艺特点或规模大小等将建设项目类别分为I类、Ⅱ类、Ⅲ类、IV类,其中IV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
生态影响型项目评价等级划分原则 | file:///C:/Users/Admin/AppData/Local/Packages/oice_15_974fa576_32c1d314_2602/AC/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png 项目类别
敏感程度
| I类项目 | Ⅱ类项目 | Ⅲ类项目 |
敏感 | 一 | 二 | 二 |
较敏感 | 二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敏感程度 |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
盐化 | 酸化 | 碱化 |
敏感 |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地势平坦区域;或土壤含盐量>4g/kg的区域 | pH≤4.5 | pH≥9.0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或1.8<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m的地势平坦区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2.5或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区平原区;或2g/kg<土壤含盐量≤4g/kg的区域 | 4.5<pH≤5.5 | 8.5<pH≤9.0 |
不敏感 | 其他 | 5.5<pH<8.5 |
干燥度:是指采用E601观测的多年平均睡眠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即蒸降比值。 |
污染影响型项目评价等级划分原则 | 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 |
file:///C:/Users/Admin/AppData/Local/Packages/oice_15_974fa576_32c1d314_2602/AC/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5.png | I类 | Ⅱ类 | Ⅲ类 | (1)建设项目同时涉及土壤环境生态型与污染型影响时,应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并按相应等级分开评价工作;
(2)同一建设项目涉及两个或以上场地,各场地分别判定评价工作等级,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
(3)线性工程重点针对主要站场位置(如输油站、泵站、阀室、加油站、维修场所)分段判定评价等价,按相应等级分别开展评价工作。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敏感 | 一 | 一 | 一 | 二 | 二 | 二 | 三 | 三 | 三 |
较敏感 | 一 | 一 | 二 | 二 | 二 | 三 | 三 | 三 | - |
不敏感 | 一 | 二 | 二 | 二 | 三 | 三 | 三 | - | - |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
敏感程度 | 判别依据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