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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生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加工生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厂址位于新蔡县今是宋圈村委水店庄西1000米,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5336m2,实际建筑面积4500m2,主要建设2条年产2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车间及配套办公用房和环保设施等。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2栋,建筑面积1500m2、原料棚1座,建筑面积1200m2;辅助工程包括: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0m2等;主要设备有:鄂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沙机、传送带、洒水车等;环保工程包括:袋式除尘器、喷淋装置、洒水车、化粪池,三级沉淀池、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废花岗岩石;主要资源和能源消耗为:电、水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加工生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已经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备案。 《年加工生产2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由北京时代润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2019年12月17日通过新蔡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新环审【2019】80号)。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建设完工,2020年4月企业试生产时开始进入调试阶段,至2020年4月各项设备试运转正常,满足进行正常的环保验收的各项条件。项目未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2020年4月委托河南金诺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河南金诺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到1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现场监测、检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加工生产2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具体包括: (1)废气监测; (2)噪声监测; (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检查; (4)环境管理检查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此外,本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 环保投资由20万元增加至26万元,不属于相关要求的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经现场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如下: 1、废水处理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验收期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废气处理设施落实情况 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车间封闭、洒水降尘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和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再利用;沉淀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处理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设备,噪声设备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设置减振基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于2020年4月建设完成,并于2020年4月企业正常生产时开始进入调试阶段, 2020年4月调试正常。2020年4月12日至14日河南金诺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下风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156~0.296mg/m3,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要求。下风向PM10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43~0.090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备运转正常,厂界四周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范围为53.2~54.6dB(A),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为42.8~44.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气处理方案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渣干化后和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及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破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由于破碎机工序除尘实施属于设施自备,属于密闭设施,无法监测进口,故无法计算去除效率。 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 2、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洗沙机等设备,噪声设备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设置减振基础、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也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根据新蔡县新房子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处置措施,未发现固废外排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能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周围环境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自行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相应整改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2020年04月17日-2020年05月15日 2、建设单位:新蔡县新房子建材有限公司 3、联系人:王总17719145666 信息公开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薯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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