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珠藏镇金龙川煤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织金县珠藏镇金龙川煤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金龙川煤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毕节市织金县珠藏镇; 项目总投资6.4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77万元,工程内容主要为开挖区域回填、采空区治理、复绿工程。治理工期为30个月,本项目是在复垦后的土地上进行治理区设计复垦616亩林地作为茶叶园,165亩作为安置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洒水降尘、车辆苫盖、防尘抑尘,从产尘源头、产生过程及扬尘产生后采取各项措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龙川煤矿沉陷区内,距离居民点较远,因此扬尘及燃油废气排放对厂区外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项目抚育管护期无废气产生,植物的种植恢复,可起到净化空气、减尘滞尘的作用,对环境空气有积极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复垦实施阶段及复垦后期管护阶段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复垦区洒水不外排,项目不增设职工,复垦施工阶段施工人员为金龙川煤矿工作人员,因此复垦施工阶段产生的生活废水均依托金龙川煤矿原有污水处理措施统一处置,用于周边绿化及农田农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加强设备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抚育管护期,灌溉水泵基础减振安装,并设置在砖混泵房内,减振、隔声后, 泵房外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无明显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依托金龙川煤矿统一处置;复垦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矸石填充库区剥离的表土。剥离土方全部用于矸石面覆土绿化,无弃方排放;本项目管护期无新增定员没有生活垃圾产生,淋滤液沉淀池污泥定期送至项目复垦区与煤矸石一并进行复垦填充,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利用及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三、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五、起止时间: 2020年4月21日~2020年5月1日。 贵州中耀矿业有限公司织金县珠藏镇金龙川煤矿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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