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三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母页岩油泥综合利用项目 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桦甸市三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母页岩油泥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桦甸市三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母页岩油泥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桦甸市三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于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厂区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总投资额5000万元,页岩油泥年处理2.5万吨,年产页岩油7500t。油页岩小颗粒年处理3万吨,生产页岩油1500t。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50475308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馨 联系电话:18628742360 电子邮箱:[url=]464182971@qq.com[/url]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评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由:1.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3.确定评价等级,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或实施方案;4.进行环境影响预测;5.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6.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保护措施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桦甸市三宝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油母页岩油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限: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7日起10日内。即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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