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其实施配套文件(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涌村夏西工业区横三路5号(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占地面积为13690㎡,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12.67″、东经113°05′18.26″,总投资500万元,年加工橡胶鞋底600万双、中底600万双,其中100万双橡胶鞋底和100万对中底鞋底贴合加工成100万双贴合鞋底。 建设单位租用已建成厂房,占地面积13690㎡,主要包括橡胶车间、塑料造粒及射出车间,热成型、贴合及喷漆车间等,以及配套设施食堂和宿舍。橡胶车间内设密炼区、开炼区、硫化成型区及原辅材料、半成品仓库;塑料造粒及射出车间包括混料造粒区、射出成型区、原辅材料及半成品仓库,热成型、贴合、喷漆车间设置热成型车间、贴合车间、喷漆车间,以及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区等。建设单位计划招收员工280人,日工作3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280天。员工均在厂区用餐,其中80人在厂区住宿。 二、建设项目污染概况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内容为建筑内部改造装修和设备安装,主要环境影响为装修噪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VOCs、恶臭气体和粉尘等)、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产生的污染。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措施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和中午高噪声作业;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拟采取措施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和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垃圾收集点臭气加强清理、消毒;对项目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局部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以降低外传噪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其来源和类别分别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书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及评价,如果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的防治措施,同时项目建成后保证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有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单位与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会带来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给该地区带来哪些社会经济效益; 4、对本项目的态度; 5、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请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公示期限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涌村夏西工业区横三路5号(车间五、车间六、车间七) 联系电话:桂生 18924899959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23号217房 联系电话:邓小姐 15017519086 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3日
广东乐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送审稿(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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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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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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