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中堂镇邀请了验收小组对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验收的有环评单位(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监测单位(东莞市祥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莞市粤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成员踏勘了项目现场,检查了项目所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监测报告等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关于本项目情况的介绍,经过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潢涌工业路中兴工业厂房A栋2楼(北纬 23°07'38.52",东经113°43'14.77"),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300m2,年产电源适配器500万个。项目于2018年6月委托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编制《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9〕13515号。项目主要设备为:手动电阻成型机2台、二极管自动成型机1台、跳线成型机1台、波峰焊2台、恒温烙铁5台、自动恒温烙铁5台、高温烙铁13台、自动焊锡机1台、电容切脚机1台、铆接机1台、老化车6台、生产线5条、电子秤3台、干燥机1台、除湿机1台、小拖车4辆、叉车1辆、高压离心通风机1台、空压机1台等(详见该项目环评报告表或验收报告)。本次验收范围是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无重大变动。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9〕13515号)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波峰焊、补焊、焊线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配套治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治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报告 :DGXX(验)2008040》)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东莞市昂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19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气监测结果 波峰焊、补焊、焊线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和空压机噪声,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4~55.5dB(A),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 (四)固废监测结果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以及噪声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固废妥善处置,满足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经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以及现场讨论,项目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节保护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我单位建设项目通过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环保自主验收。 七、要求 项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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