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6月18日,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3位专家,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单位珠海市仁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北区,项目占地面积514686.09平方米,建筑面积103420.75平方米,主要从事港口设备维修再制造、港口机械的生产加工,年产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场桥)120 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岸桥)28 台、门座 60 台、散料机械12 台。劳动定员有5000人,项目设有员工食堂及宿舍,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8个小时。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1月由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月20日予以批复,批复文号:珠港环建[2017]3号。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环保设施于2017年10月竣工。2020年6月正在办理国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8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四)验收范围 本验收为年产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场桥)120 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岸桥)28 台、门座 60 台、散料机械12 台建设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及产品产量与环评报告书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隔渣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高空排放。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到15米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到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排污口规范化设施 公司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2. 其它环保设施 公司按规定配置了环境应急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三一海洋重工珠海产业园港口机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SJC(验字)20200511003): 1.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粉尘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其污染控制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要求。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污染控制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 五、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装备制造区北区,项目建成并配套了相关环保措施,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六、验收结论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申报了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防治能力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准确,验收结论明确,建议做好以下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环保验收: (一)完善环保验收报告及环保档案。 (二)加强厂区环境及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按要求转移处置。 六、验收资料查阅有以下方式 (1)可向以下公司负责人索取验收报告: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66110 公示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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