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本项目占地面积25.6亩,其中采砂区占地面积14.6亩,砂石加工区占地11亩,项目年开采砂石1万立方米,开采深度3.5m,开采年限5年,年开采150天,雨天不进行开采活动。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实际总投资为17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的5.6%。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验收范围包括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对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核实。 三、项目建设过程 (1)项目于2018年5月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于2018年6月7日取得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原阿里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阿环审〔2018〕56号)。 (3)于2018年6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于2018年10月底工程竣工,并进行调试、试生产。 (4)2020年5月,项目建设单位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西藏博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20年5月15日,西藏博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根据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原阿里地区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的审批的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制定了《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0年5月16日至5月17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环保检查。 四、项目验收过程 于2020年4月完成工程区的整改后,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在阿里地区组织了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藏博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重庆集能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彭强、成都市环成建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环评工程师江海涛等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会前部分专家和单位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根据《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抢古村砂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进一步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表全套(文本、附件、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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