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0立方米海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0立方米海绵项目 2、项目概要: 为了顺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新建“年产60000立方米海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及辅助用房等。计划购置海绵发泡生产线、海绵切割机、压缩打包机、聚醚多元醇罐等设备共13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0立方米海绵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北杨善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厂区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等。公众意见表具体内容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可同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可根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或将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潍坊芳大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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