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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阳市弓长岭区,临近饮用水源地汤河水库,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文件中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环境做出了解决方案,明确指出了“原住居民住宅允许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其生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搜集处理”。基于上述的建设背景,为防止瓦子沟村居民生活污水对汤河水库产生水质污染,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人民政府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保护水库的水质及生态环境,本项目的实施建设,铺设污水管道将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污水和化粪池污泥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弓长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于2020年4月送审报批完成环评报告表;2020年5月,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辽弓行审发【2020】61号)。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为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于2020年5月末开工建设,2020年7月完工,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污水管网进行运行调试,针对污水收集过程中存在情况,如污水罐车外运次数和具体周期时间等进行完善,目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验收监测条件,开始正式启动验收工作。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编号:211005-2020-042-L。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该项目不在排污许可核发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规定,弓长岭区汤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大连鑫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在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及生态植被恢复良好的条件下,大连鑫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于2020年10月23日、24日,对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排放、噪声及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于2020年11月27日、28日,对汤河镇瓦子沟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1-7#化粪池水质进行了验收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出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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