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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什邡市慧丰采油机械有限公司环评公示(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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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ddxx 发表于 2010-12-1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516ddxx 于 2010-12-15 15:27 编辑

                                    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采油、气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什邡市慧丰采油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采油、气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预防、减轻和避免本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请就你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采油、气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采油、气设备生产线项目
    建设项目简介: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采油、气设备生产线,总投资1500万元,设计年制造加工600台(套)井口装置,300台(套)安全截断装置:
二、污染治理措施
   废气:主要为喷涂油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本项目采用相应设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什邡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石亭江,生产废水拉走处理。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喷涂过程产生的漆渣、废弃的棉过滤网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涂过程产生的漆渣、废弃的棉过滤网属于危险固废,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本项目采用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可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质环境影响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什邡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即使发生事故废水也不会直排外环境,因此是可接受的。
  (2)环境空气影响

    经预测,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3)声环境影响
    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回收利用或社会化协作处理,危险固废送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处理。各种固体废物在采取上述措施处理与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综合结论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必须经治理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严格有效管理,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索取环评报告本。Email45782512@qq.com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0121-20101215日)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为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0121日~20101215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日期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什邡慧丰采油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鑫
    电话:  15282807074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人:周辉
    电话:18683885050              电子邮件:457825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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