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2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批复等要求,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还有:亳州水韵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和3位环保行业专家。由之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介绍了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竣工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亳州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亳芜大道以北、夏云路以东新建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34165-36-03-03184。经勘查,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项目占地29674平方米(合44.511亩),总建筑面积24820.0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1044.15平方米,综合车间建筑面积为18456.66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933.55平方米,采光棚为363.6平方米,门卫及其他地上建筑面积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消防、道路和变配电等附属设施。已实现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产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本项目取得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4165-36-03-03184。 2019年1月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4月15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亳环表[2019]10号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批复。 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于2019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3月建设完成。 目前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稳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5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五)项目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实际建设和环评中的基本一致,其中: ①经现场核查,生产设备数量有所减少,建设单位通过调整生产班次、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现有生产设备已具备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设备变动情况见报告表2-2。 ②新建办公楼未投入使用,食堂未建。 对照环办【2015】52号文、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变动导致污染物增加内容,建设项目无重大变动,符合验收条件。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本项目办公楼刚落成,暂未投入使用,员工食堂暂未建设。 切割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作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设备净化后在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接管进入亳州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宋汤河。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切割机、折弯机、钻床等机械设备,生产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为职工生活垃圾、混料工段产生的废包装物、分切工段产生的边角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机油及化粪池污泥,其中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废机油交由亳州市康拓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经亳州水韵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及编制《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如下。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3月20日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监控值为0.691 mg/m3。2021年3月21日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监控值为0.849 mg/m3。 由监测结果可知,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3月20日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是COD 79 mg/L、BOD5 27.6 mg/L、悬浮物14 mg/L、氨氮7.90 mg/L,pH值范围为7.69~7.80。 2021年3月21日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的日平均排放浓度分别是COD 84 mg/L、BOD5 28.7 mg/L、悬浮物17 mg/L、氨氮7.29 mg/L,pH值范围为7.69~7.88。 项目废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废水达标排放。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噪声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表明,在建设单位采取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后,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厂区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焊烟净化器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记录,切实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二)生产过程中,做到废气的有效收集处理,同时做好废气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废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做好厂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三)待食堂建成后,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配套建设隔油池及安装油烟净化器。 亳州工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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