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 生物柴油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柴油示范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和平村马家屯(原吉林省大仓玉米深加工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7015.01万元,一期投资4209万元人民币 生产规模: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柴油示范工程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万吨,为分期建设项目,本次评价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生物柴油3万吨。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 3、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隔油+气浮+SBR处理后,经企业自建的400m排污管线进入马家干沟。 废气:导热油炉用低硫煤,产生的烟尘及SO2由花岗岩水浴(加碱)脱硫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60%以上,烟尘、SO2均可以达标;C12回收工序中产生的甲醇拟由真空泵抽至锅炉房燃烧,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其他无组织排放的甲醇在厂区内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经油烟去除率不低于80%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污水处理站的集水池、沉淀池等进行加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封闭煤堆场,经常洒水降尘以降低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对噪声源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 固体废物:粉煤灰及脱硫污泥(干重)干化后与炉渣混合出售给砖厂制砖;预处理废弃固体杂质送至锅炉房作燃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堆肥用于厂区绿化;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德惠市生活垃圾堆放点,经以上措施治理后,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经综合分析,在落实了上述措施后,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企业涉及的部分物质为易燃、有毒物质,当治理措施不当或风险状态时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存在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如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合理的。 5、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信息反馈方式 ⑴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该项目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你是否受益于本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给你的生产生活带来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工程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 对项目建设的顾虑及建议? 你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⑵信息反馈方式 ①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15943062285 邮编:130000 ②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刘发忠 联系电话:0431-85716756 6、公示期限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1日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写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吉林省大仓新能源有限公司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