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aisha 于 2021-7-2 09:57 编辑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封开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及封开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和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封开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及封开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和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 地点:封开县江口镇红卫路55号封开县人民医院内
- 建设单位:封开县人民医院
- 建设内容:封开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位于封开县江口镇红卫路55号封开县人民医院内,中心位置坐标:E111.504187°,N23.439914°),项目总投资10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占总投资的1.97%,占地面积2350m2,设置放射科、五官科、检验科、病理科、检验科住院病房等,每天24小时,轮班制,全年工作365天,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新增门诊人次约127人/日,住院床位200个,全院将达到480张床位的规模,门诊接待能力达到700人次/日
-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9日(20个工作日)
- 联系人:林生
- 联系电话:0758-6663054
-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