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总投资:21841.5万元
建设内容:
市政道路工程含3条道路,其中主干路1条;2条支路,总长约1684.304米。
1)、2-L号路北起现状排洪渠北侧的规划路平交口,向东南方向沿十字门水道旁的砂土路延伸,终点接规划路平交口,设计长度751.683米,施工长度647.844米,城市主干路,四幅路,路幅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2)、2-N号路北起现状排洪渠北侧的规划路平交口,向东南方向延伸,终点接规划路平交口,设计长度599.447米,施工长度525.332米,城市支路,单幅路,路幅宽度18米,双向2车道。
3)、2-P号路西起环岛东路,向东北方向延伸,终点为2-L号路,设计长度333.174米,施工长度144.951米(不含与2-N号路平交口范围),城市支路,单幅路,路幅宽度18米,双向2车道。
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共同沟工程、预留沟工程、电缆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安监设施等。预留电信、煤气、中水、供冷(热)及垃圾真空管等管位。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三、环评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环评单位将报告书送审稿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向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进行受理,受理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的,经评估通过的建设项目,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作出批复。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张贴公告
在本项目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等处张贴公告。
(2)网上公示
在http://www.eiafans.com/网站上发布信息公告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实地随机采访
本项目处在横琴新区,附近居民区较少,故对项目附近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随机访谈。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5天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横琴红旗村天河街30号东楼3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756-8282698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晁小姐
协助单位:珠海寰亚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翠前北路362号(诚丰大夏)601室
电子信箱:huanya@21cn.com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756-8609728
PS: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市政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详见第二次网上公示。
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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