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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14日,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监测报告表、现场查勘情况并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半岛1号A55号楼。目前已建成40张床位及50人/d门诊能力。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编制《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13日获得合肥市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合环长丰建[2020]105号)。该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完成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建设,与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同期建设并完成,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40张床位及50人/d门诊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床位数根据实际需求由设计60张调整为40张。 (2)污水站废气排气筒高度降低至9m。 (3)尿液分析仪设备位置调整。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与病房废水、门诊废水一起排入院区内自建的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节池→A/O→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0m3/d),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经处理与生活废水、保洁废水在总排口混合,总排口满足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板桥河。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为地埋一体式,所有池体均加盖密封收集,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9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沿综合楼东侧墙体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空调外机、风机等,噪声源强约为70~90dB(A)之间。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医疗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位于园区东北角,建筑面积8m2;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吸泥车抽走;生活垃圾袋装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填埋;无毒无害药品的包装材料、废弃设备零件、废弃办公用品的集中收集定期由废品回收企业回收。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企业已于2021年7月26日填报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52340121MJA6593710001W。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 废水 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污染物pH值范围为6.93~7.35、COD日均浓度为30mg/L和27mg/L,BOD5日均浓度为4.5mg/L和4.2mg/L,氨氮日均浓度为0.44mg/L和0.54mg/L,悬浮物日均浓度为11mg/L和12.5mg/L,粪大肠菌群数日均浓度为10MPN/L和10MPN/L;院区污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值范围为7.19~7.43、COD日均浓度为57mg/L和58mg/L,BOD5日均浓度为14.2mg/L和14.6mg/L,氨氮日均浓度为8.89mg/L和10.3mg/L,悬浮物日均浓度为28.8mg/L和30.3mg/L,粪大肠菌群数日均浓度为10MPN/L和10MPN/L,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蔡田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本项目的污水排放负荷均满足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区在2021年7月18日和2021年7月19日验收监测期间,硫化氢最大出口浓度为0.0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5mg/m3;氨最大出口浓度为5.3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30mg/m3;臭气浓度最大出口浓度为7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0mg/m3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能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注》(DB31/1025-2016)排放标,属于达标排放。 2.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噪声标准限值。 六、验收结论 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长丰县金源医院医疗综合服务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进一步要求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 2、加强对废水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长丰县金源医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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