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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颗粒、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省道249东侧1号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40亩,利用现有已建成车间,进行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分PET和PP两种,年产5万吨塑料再生颗粒。在此基础上,以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年产2万吨再生塑料制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省道249东侧1号 联系人: 王文德 电话:136034006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新联社区军田路91号303-2 联系人: 杨工 电话:166398725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本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河南塑再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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