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二批企业)的通知》;《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 3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河北艾森德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宁 公司地址:晋州市马于工业园区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4250吨乙酰丙酮 3.2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方式 3.3 2021年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3.4 2021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生产工艺废气、储罐废气、灌装间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冷凝+膜分离预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臭气、危废间废气全部经裂解炉焚烧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恶臭废气中H2S、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危废间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 2、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管道清洗、设备清洗、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活性炭吸附+一体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工艺,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排放标准,满足晋州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达标排入晋州市污水处理厂。 3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定期送晋州市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其他固体废物为生化处理污泥,由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均签订处置协议。 危险废弃物主要为①蒸馏釜残,危废类别编号:HW11,②废活性炭,危废类别编号:HW49,③在线废液、实验室废液,危废类别编号:HW49,④废渗透膜,危废类别编号:HW49, ⑤废包装袋,危废类别编号:HW49,⑥废机油,危废类别编号:HW08,均交给具有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合规处置;处置方式为焚烧。 3.4 企业环境保护手续情况 公司已经取得国版排污许可证。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备案。我公司将在2022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21年度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河北艾森德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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