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分子分散剂20000吨、陶瓷减水剂2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分子分散剂20000吨、陶瓷减水剂24000吨建设项目位于开平市金鸡镇银龙路289至299号6座自编A1,项目计划年产高分子分散剂20000吨、陶瓷减水剂24000吨,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固废污染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开平市金鸡镇银龙路289至299号6座自编A1 联系人:娄俊华 联系电话:13927717021 邮箱:281961761@qq.com 环评单位:深圳市水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格水工业区3号401 联系人:陈仕光 联系电话:13612715581 邮箱:355465408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局—→专家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局出批复。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主要的环评工作内容有:现场调查,确定环评工作的依据、等级、范围、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了解程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3)公众最担心本项目建设将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要求、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选址建设所持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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