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分子分散剂20000万、陶瓷减水剂2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开平市金鸡镇银龙路289至299号6座自编A1建设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高分子分散剂20000万、陶瓷减水剂24000吨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通信地址:开平市金鸡镇银龙路289至299号6座自编A1 联系人:娄俊华 环评单位:深圳市水晴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格水工业区3号401 联系人:陈仕光 联系电话:13612715581 邮箱:355465408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江门市优立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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