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孝感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为适应港口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开发的需要,协调港口与城市之间的关系,高效、合理和科学的利用湖北省有限的岸线资源,使沿江港口建设有序、健康、快速地进行,最大限度促进孝感市和孝南区的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对孝感港进行总体规划。孝感市孝南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孝感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本次港口规划范围为沦河与东西湖交界点至107国道桥下游400m孝南区岸线范围内的货运码头建设,规划基础年为 2022 年,规划水平年为 2030 年和 2035 年,具体港口建设区间在K0+000~K0+800之间。规划建设500吨级散货泊位6个、500吨级件杂泊位2个。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孝感市孝南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丁雪峰
电话:1867229596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强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茂佳
电话:1987127035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规划实施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的环保措施、防止规划实施的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规划实施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了解情况。规划实施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点击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Fdh4JT9RPOjDWKxEQg-GQ?pwd=2syb下载本规划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提取码:2syb。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规划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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