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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7月16日公布,2019年1月1日施行)规定,现对山东竹林酒业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啤酒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5万吨啤酒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淮安路1-1号 建设规模:项目租赁现有厂区建设“年产7.5万吨啤酒项目”,项目租赁厂区总占地面积23950㎡,总建筑面积15630㎡,主要建有糖化楼、粉碎间、瓶啤灌装车间、易拉罐灌装车间、罐桶灌装车间、桶啤灌装间、粮食库、成品库、冷机房、锅炉房、办公室等,项目新上啤酒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7.5万吨啤酒(熟啤酒6.5万吨、鲜啤酒1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竹林酒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淮安路1-1 联系人:赵江涛 联系邮箱:1029017906.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潍坊一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秦国营15264689929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海路与玉清街路口西南角东方天韵北门58号楼4号门头房二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找出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根据公众参与所反映出来的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六、公示说明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竹林酒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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