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浙江浦江江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浦江县仙华街道冯村东区188号,目前主要从事砖块的制造生产。 企业于2014年,委托环评单位编制完成了《年产1.5亿块蒸压灰砂砖及水晶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文号:浦环评[2014]117号),现已停产。 于2018年,委托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1.2亿块蒸压灰砂砖、非黏土烧结砖生产线技改项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浦环区评备[2018]27号),已于2019年7月通过验收。 企业使用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冯村东区188号的现有项目厂区厂房、生产线实施本次技改项目,本次技改项目对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进行调整,新增浦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印染企业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生产工艺为粉碎、分筛、陈化、搅拌、成型、码放、焙烧、冷却等保持不变,同时为减少脱硫设备管道固体沉积物负荷,项目脱硫系统前新增窑炉废气除尘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维持产能不变(折标后保持1.5亿块标准砖产能)。 二、不良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 | | | | | | 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TA001)处理达标后楼顶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 | | | 破碎段洒水抑尘并设置集气罩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TA002)处理达标后楼顶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 破碎段洒水抑尘并设置集气罩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TA003)处理达标后楼顶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 | (1)在厂区运输过程严格限制车速; (2)厂区路面以水泥硬化; (3)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封闭运输,严禁超载,杜绝沿线抛洒; (4)运输车辆进入项目区域在厂区内车轮过水槽,并设置喷水清洗装置对车轮进行清洗; (5)建筑废料运输车辆进、出厂时对车身表面进行洒水喷淋; (6)厂区道路定时派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以减少道路扬尘; | | | (1)堆场设置于室内; (2)室内堆场厂房窗户等与外界相通的通风口设置喷淋洒水设施; | | | (1)堆场设置于室内; (2)室内堆场厂房窗户等与外界相通的通风口设置喷淋洒水设施; | | | 设于单独隔间内,表层铺设水晶泥等其他固废用于缓解恶臭气体散发 | | | | | |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 | | | 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厂区车间地面均设计水泥固化、做好防渗漏处理,不涉及大宗液态有机物料使用,部分污泥含水率相对较高,但基本不足以产生大量渗滤液,在做好污泥堆场区域地面硬化防渗、设置围堰、导流沟槽、安排人员定期检查的情况下,技改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 | | | (1)总图布置安全措施 在总图布置上,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结合厂地自然环境,根据生产流程和 火灾危险分类,按照功能分区要求进行集中布置。根据规范要求满足建构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确保消防车道畅通。 (2)运输、输送过程的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运输途中司机进行安全及环保教育;由具有运输资质单位的专用车辆运输;运输前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桶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车辆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3)储存、使用过程的风险控制措施 储存原料仓库,按照防火间距标准布置,对仓库及时检查,片碱暂存时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与其他可能发生反应的物质近距离堆放暂存,使用过程中需要做好防护措施,不得直接接触人体皮肤,防止造成腐蚀伤害;危废仓库按照4.2.3固废章节管理措施要求执行;生产及原料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火源进入;设置明显标志;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按计划采购、随用随购,严格控制储存量;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齐备;制定各种操作规范,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安全、环保检查制度,避免环境事件的发生。 (4)风险防范措施 加大安全、环保设施的投入:在强化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的同时, 企业保证预警、监控设施到位。配备救护设备;危险作业增设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等设备;按照国家、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 |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031(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属于重点管理类。 |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浦江江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亿块标准砖生产线技改项目投产后,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符合浦江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能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地方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 从环保审批原则及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地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热心公众、团体(单位)等。 主要事项:本公告主要从环保角度再次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或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及报告全本索取方式 本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蒋总 电话 18257867009 环评单位联系人:朱工 电话 17816856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