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2022﹞41号地块位于邢台市广宗县新邢清路(国道340)北侧、和平路东侧,本次调查地块为广宗县广宗镇五里庄村农田,距离地块最近的自然村落为调查地块南侧的五里庄村,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35376°,北纬37.048619°,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8004.11m2(合42.01亩)。本次调查地块2021年之前一直为五里庄村农田,该时期主要种植有玉米、小麦等经济作物,2021年至2022年调查地块范围内开始全面种植有杨树等树木,2022年底地块内树木刨除,地块目前为闲置空地状态。 根据广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关于广宗县﹝2022﹞41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广规设﹝2022﹞041号)中规定,本次调查地块将来拟规划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由此,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要求,本地块调查期间检出污染物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本次土壤样品采集由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3日进行,共采集并送检15组土壤样品(包含2组平行样)至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化验分析;本次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由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进行,共采集5组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组平行样品),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全部至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化验分析。 本次污染状况调查共钻探7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5份(含2份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VOCs、SVOCs和有机氯农药类、氨氮、硫化物。样品检测中重金属检测项目共8项,除六价铬外重金属全部检出,各重金属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有机物均未检出。氨氮、硫化物均有检出,氨氮最大检出浓度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硫化物由于检出浓度较小且硫化物无可适用筛选值,所以本次调查对该因子不进行分析。 本次调查地下水监测共布设4个点位,共采集5份(含1份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样品,除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耗氧量、钠超标外,其余因子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限值要求。地块潜水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不存在与人体的暴露途径,因此不会对调查地块受体人群造成健康风险,无需开展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和风险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