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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项目(简称“本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市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豆树街217号1-2层、219号1层、221号1层、225号1层、229号1层(地理坐标:104°8′4.224′′E,30°36′23.841′′N) 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成都市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租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豆树街217号1-2层、219号1层、221号1层、225号1层、229号1层商铺,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473.02m2,建设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宠物医疗服务,其宠物医疗项目主要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本项目留观室最多容纳宠物20只/d,门诊最大流量20只/d(其中最大手术量4只/d)。本项目不涉及宠物美容洗浴服务,不涉及宠物寄养和托管服务。 建设情况:2023年2月,成都博源鸿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3月20日取得《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半岛宠物医院(锦江区红豆树街分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锦环评审[2023]2号),提出了建设该项目需执行的环保制度。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无需申报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于2023年3月开始建设,2023年5月完成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1日开始调试,2023年5月30日完成调试,调试周期1个月。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小莉 联系电话:15902888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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