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aisha 于 2024-1-14 13:3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棠下新厂区年产2000万台电机迁扩建项目(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棠下新厂区年产2000万台电机迁扩建项目(分期验收)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村狮子里北侧地段 建设单位: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厂房占地面积26659.17平方米,建筑面积68370.89平方米,迁扩建后企业仍从事电机的生产销售,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万台电机,原厂不再进行生产。目前,本项目除铸铝机未建设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完成,建设后各主要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待铸铝机建成后再作验收。本次验收针对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棠下新厂区年产2000万台电机迁扩建项目除铸铝机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外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90288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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