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8.8万羽蛋鸡数字化养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8.8万羽蛋鸡数字化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8.8万羽蛋鸡数字化养殖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高湾村七组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规模:在现有设施农用地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占地约29.613亩),主要扩建3栋蛋鸡养殖房(3×2100m2)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蛋库、育鸡房、饲料库),购置智能化蛋鸡养殖设备,仓库及生活配套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新建14万8千只蛋鸡规模化养殖场项目),本次扩建完成后,由存栏14.8万只蛋鸡扩大到存栏68.8万只蛋鸡,增加了54万只蛋鸡养殖规模,鸡蛋年产量由594.22万枚增加到2762.32万枚。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废气:蛋鸡养殖房、育鸡房等恶臭,食堂油烟,发电机废气等。 废水:生物除臭装置喷淋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噪声:设备噪声、鸡叫声。 固废:鸡粪、病死鸡、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恶臭采用治理措施为:圈舍全部采用密闭彩钢结构,墙面设置通风设备,安装风机,加强舍内通风;科学饲养(添加活菌剂);采取生物除臭剂除臭;加强绿化净化防治;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 食堂油烟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发电机废气等自备柴油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使用,使用的频率很小、排放量少、排放间断性强,其采用加油站售出的合格清洁柴油,燃烧尾气经自带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场区内各建筑四周及道路两侧均设置雨水排水沟,雨水经雨水沟就近排入山洪沟;水帘降温系统补充水(夏季)设置冷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物除臭装置喷淋用水产生的喷淋废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周边土地施肥;项目营运后进入养殖场的人员和车辆需要进行消毒,消毒用水循环使用,消毒过程中部分水量蒸发或经车辆带出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自有菜地施肥,不外排。从而实现污水的“零排放”、无害化和资源化。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加强管理、对各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根据预测可知,养殖场东、南、西、北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夜间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鸡粪作发酵处理,腐熟料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外售有机肥厂;病死鸡处置方式为通过有机肥车间与鸡粪一同进行高温发酵处理后外售有机肥厂;生活垃圾依托现有项目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乡镇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危险废物 项目在进行蛋鸡疫病防治等过程中使用一定量的兽药、疫苗、消毒剂等,这些防疫卫生药品使用过程中将产生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废物。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兽医兽药室,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回收容器进行存放,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因此,在营运单位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防范风险事故,杜绝事故发生,并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峨边琼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28651299 联 系 人:范学琼 通信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杨河乡张加村4组 七、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工(BH034082) 联系方式:18081308792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2栋4层411号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十、链接地址 提取码:x2td 提取码:cm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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