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将《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泾源县内策底河及其支流先进河、石咀河、西贤河,项目总投资为3635.91万元,修复河段包含策底河(策底河与先进河交界至宁夏与甘肃交界段)2.74km、先进河(东庄子村至策底河)2.06km、石咀河(策底河汇合口以上段)1.20km、西贤河(先进河汇合口以上段)0.32km,合计治理河道长度 6.32km。主要建设内容:生态护坡工程共计8.78km:共计4处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面积 1.22hm2;新民乡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处理规模 500m3/d,占地面积 0.37hm2;河道生境构建工程:包括水生植被恢复3.79hm2;水生动物生境构建5处,合计生境改造长度1.0km;附属建筑物建设:新建生态堰5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众参与说明、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Q8T2wHeVN7hWf9O7nyXJQ 提取码:euxp下载查看《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和《泾河支流策底河(泾源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链接: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项目联系人:16609596685 通讯地址:固原市泾源县龙潭街296号
补充内容 (2024-5-8 10:10):
因公示时未注意公示链接有效期,现重新生成公示链接,新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zmeoEfGl-WfPu3rupCx1PA
提取码:eu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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