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具5000万套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具5000万套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具5000万套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具5000万套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黎村(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113°31 ′ 32.98 ″E,22 °32 ′56.18 ″N),项目用地面积约28992.30平方米,该项目于2023年8月8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及模具50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炬)环建表(2023)0026号。目前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月1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3月2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火炬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横门水道。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冷却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纯水机设备浓水、喷淋废水。其中冷却 水循环使用; 纯水机设备浓水回用于冲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火炬水质净化 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横门水道。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定期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不直接排放。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投料混料废气、注塑废气、碎料废气、烫金废气、丝印、清洁及烘干废气,投料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烫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以无组织排放;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丝印、清洁及烘干工序水喷淋(自带除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各类生产设备。项目已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具体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时采取消声、阻尼、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上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后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本项目东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东北厂界、西北厂界、西南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废烫金纸、纯水制备废滤材、超声波清洗废水沉渣、含机油/油墨/洗网水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含切削油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废洗网水包装物、废丝印油墨包装物、废印版、废活性炭。其中,含机油/油墨/洗网水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含切削油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废洗网水包装物、废丝印油墨包装物、废印版、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弃包装物、废烫金纸、纯水制备废滤材、超声波清洗废水沉渣、含机油/油墨/洗网水的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机油、含切削油的金属碎屑为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中山市精研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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