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小蓝天 于 2024-4-29 11:10 编辑
土地使用权人:南岸街道科德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样品数共29个,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46项(GB36600)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二氯甲烷,其中有检出指标共9项,包含pH、石油烃、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各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监测因子46项(GB36600)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砷、镉、铜、铅、镍、汞、石油烃,其中有检出指标共8项,包含pH、石油烃、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各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测点,检测因子 10项:pH、浊度、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砷、镉、铜、铅、汞、镍、六价铬,其中地块内地下水污染物检出项6项,pH值、浊度、砷、镍、铅,可萃取性石油均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相应筛选值;pH 值位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pH范围在6.5~8.5内。除浊度作为理性性质不做评价外,由于浊度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本项目地块内各个土壤采样点的土壤样品各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地下水中pH、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砷、铅、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pH 值位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pH范围在6.5~8.5内。不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调查单位:肇庆市卓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77区兰苑12号
联系电话:17728821503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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