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工业白油及溶剂油粗苯精制适应性技术改造(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白油及溶剂油粗苯精制适应性技术改造(一期) 单位名称: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南港大道101号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厂区内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白油及溶剂油项目的15万吨/年润滑油基础油加氢装置进行重新技改设计,通过更换催化剂和部分设备后,增加粗作为该装置的原料进行加工,提高该装置的原料加工适应范围。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西钦州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南港大道101号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厂区内 联系人:农先科 联系电话:18077767809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一站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西钦州市安园四巷25号 联系人:吴雅平 电话:17307771838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广西钦州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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