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烟台储能中心(东部)1GW/2GWh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储能中心(东部)1GW/2GWh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孔家庄村附近化工路与仙坛街交叉口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200亩,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总建设规模1000MW/2000MWh,建设电化学储能站及其配套设施,购置磷酸铁锂储能电池200-300套、500kV变压器4台、500kVGIS设备1套。本期建设190MW/38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池,10MW/40MWh全钒液流储能电池,合计总容量为200MW/420MWh,储能场地内新建50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内设置250MVA(500/35kV)升压主变1台,储能单元经主变升压至500kV后,以1回500kV线路接至华能500kV汇流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烟台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炜 联系方式:1761600091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59611707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提出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政府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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