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为此,按照该要求对“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扩建项目”做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与华电大道交叉口东100m路北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院内 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编制完成了《漯河市康生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年3月15日取得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漯环监审[2022]3号,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建成,2024年8月至10月调试生产。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公开,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 联 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5639521877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