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成功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未能成功储备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南部。地块范围东至国电东北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东北方向)和富民桥(东南方向);南至五里河公园;西至五里河公园;北至沈水路(二环)及道路旁绿化带,占地面积约 11.6万m2。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信息,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第一类用地(GB 36600 之规定)。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任何企业生产活动,也无有毒有害企业经营,从相关 资料、人员访谈和地块历史影像图来看,该地块历史上主要作为绿地、冰雪娱乐 项目用地、工地工棚(东北侧)等使用,且冰雪娱乐项目持续时间较短(2-3年)。 2011年之前地块内无任何建筑物和设施,2011年在地块东北侧区域建设了工棚, 主要是国电环保大楼建设期间的工人居住使用,占地面积约5000m2左右,2015 年工棚全部拆除;2017 年在地块东北侧区域(占地约1万m2)建设了五里河滑雪场大厅、售票处、休息区等,2018年-2020年冬季在地块内东侧和南侧区域开展滑雪娱乐活动,2019年夏季还在地块东南侧区域开展了水上娱乐项目(仅 1年),后来均陆续停办。从历史使用情况来看,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不大。 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沈阳市城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委托我单位对该地块进 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接到调查任务后,我单位成立项目组,首先开展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并编制了《未能成功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 委托专业的钻探和采样单位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8 月 1 日按照采样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样品检测分析工作,并编制了《未能成功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根据前期资料、样品分析结果等编制了《未能成功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完成工作情况: (1)完成时间:本次调查 2022 年 7 月 25 日开始,于 8 月 10 日完成; (2)7 月25日~7月29日:开展了地块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并完成本采样方案编制; (3)7月30日~8 月 1 日: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期间共完成了 15 个土壤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的钻孔和采样工作,共采集了 62 个土壤样品和1组地下水样品; (4)8 月 5 日~8 月 7 日:开展实验室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出具样品测试分析报告; (5)8 月 1 日~8 月 10 日:根据前期资料、现场采样、样品检测结果等,对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并完成初步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同时完成相关附件编制。 总体结论和建议 结论:调查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的各项检测指标最大浓度均低于 GB 36600 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有机物指标全部未检出,重金属检出浓度均较低,最大值占标率除砷以外均低于 50%,砷的最大值占标率为68%,但平均值和中位数均远低于筛选值,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污染,满足未来开发场景需求。地下水样品各项检测指标检测浓度均低于 GB/T 14848 中规定的III 类水标准,地下水水质较好,未受到污染。 根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调查成果,对整个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进行了总结,结果表明各环节工作均满足质量要求,得出的相关调查结论可信。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继续开展详细调查。 建议:加强地块现状管理,在闲置期间,防止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进入。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危害环境物质,应立马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由于 2022 年调查报告编制后,地块未被成功收储。后续该地块若转变为“两 公一住”开发利用,应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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