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4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军华 联系地址: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布伦口乡苏巴什村2组4号 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年生产处理矿石能力100万t/a、生产铁精粉50万t/a 二、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① 矿井涌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矿山800m中段以上的坑内涌水量为: 正常涌水量 300m3/d 最大涌水量 1200m3/d 采矿生产回水量 50m3/d 井底水窝水量 20m3/d 坑内涌水采用一次集中排水,排水泵房设在800m中段竖井车场附近,水泵将水排到地面的井下水处理净化站,澄清后复用于井下。 ②选矿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选厂生产用水量:1580m³/d,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经过尾矿库澄清后进入生产回水池,再返回选厂循环使用,矿浆尾水除蒸发一部分外,还有部分尾矿水存于尾矿库中,保持尾矿库中的尾砂处于水封状态,所以,正常情况下选矿废水不向外部环境排水。选厂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地面、冲洗车辆等用水,内含极少量金属离子,属无害废水,其排放量为10m3/d,由尾矿管集中排入尾矿库。全选厂生活污水量27m3/d,经收集后处理用于矿区绿化用水。 ③采矿生产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矿山排水分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其中矿井涌水排水量50m3/d~150m3/d,生活污水排水量4.5m3/d。矿井排水经处理后用于井下生产和地表充填制备站,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可以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67-2010)排放标准。 2、废气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对大气污染的影响主要来自矿山开采过程中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采暖系统燃煤产生废气污染、职工生活食堂餐饮油烟废气污染和矿山通风矿井排出的废气污染。 ①井下废气:主要是凿岩、爆破、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为了使矿坑内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井下通风采用对角式通风系统。各分段巷道与进风井、回风井联通;采矿为湿式凿岩,对产生粉尘的作业面采用喷雾洒水;分段多个采场同时回采时,采用微差爆破,一次爆破后,集中通风;斜坡道为主要运输通道设置水幕进行降尘,使井下粉尘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规定。 ②装卸车粉尘污染物排放情况 年产尘量为6.38t/a。 ③道路扬尘污染物排放情况 道路扬尘产生量新增16.86t/a。 ④选矿粉尘污染物排放情况 矿石运入选厂后,破碎、磨矿及皮带输送产生的粉尘,是选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选厂破碎、筛分环节粉尘产生量30t/a。 3、固体废弃物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石、生活垃圾、尾矿砂。 选厂生产规模:100万t/a;尾矿量:16.5万t/a。 4、噪声 厂区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739198897 咨询单位: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99189365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