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区农村饮水小型标准化工程(二期)》委托辽宁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将环评报告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弓长岭区农村饮水小型标准化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和汤河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 以深井提取地下水作为饮水工程水源,包括南雪梅村7/8组、耿家屯村大堡、小录村4组、小录村6组,项目共涉及4眼水井,其中利用现有水源井2眼(分别为南雪梅村7/8组水井和小录村6组水井),新建水源井2眼(耿家屯村大堡、小录村4组各1眼),新建井房3座,阀门井3座,配套水泵2台/套、微机变频2台/套、消毒设备4台/套、净水设备1台/套,灭火装置及采暖设备各4套,低压线路接引240米;敷设PE100饮水管线,其中干管长6204米,入户管(180户)长5970米,新增永久占地面积190.29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和居民,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相关的意见和看法。 联系方式:黄俊维1584195891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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