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空港砂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省仁怀市空港砂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黄水沟组 建设单位:仁怀市空港砂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贵州省仁怀市空港砂石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位于仁怀市高大坪镇银水村黄水沟组,规划总投资3500万元,占地面积9998.43m2(约15亩)。项目在原仁怀市空港砂石混凝土建设项目基础上改建,主要是将现有已建成的混凝土搅拌站由原服务机场建设的临时工程变为非临时工程(正常项目),改建后项目为年产40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共设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最大生产能力为90m3/h,产能为20万m3/a。截止2025年9月,本项目已建成了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备3个水泥仓、4个粉煤灰仓、2个外加剂加料桶、1条砂石皮带输送机和1个砂石料仓),主要建设内容有搅拌楼、待料区、汽修车间、生活办公楼等建设内容,同步配套建设三级污水沉淀分离池(含1台砂石分离机+1台压滤机)、化粪池、污水事故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20天) 联系人:唐安虎 联系电话:13765049621 邮箱:1014369011@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