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东坡大道与东关巷交叉口东南角地块位于郏县东坡大道与东关巷交叉口东南角,四至范围为东至建设用地,西至东关巷,南至建设用地,北至东坡大道,占地面积3646.7m2(5.47亩),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221461°、N33.970955°。 历史变迁情况为:调查地块1993年以来为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用房。根据《郏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得批复》(郏政土[2025]43号),该地块于2025年被收储。 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根据郏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调查地块属于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受郏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委托,河南任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使用权变更情况:该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及用地性质为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团体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5年9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为机关团体用地,调查地块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该地块相邻区域一直为居民区。并且经过分析可知,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 2、结论与建议 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为:调查地块1993年至今为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团体用地,1993年以来曾作为办公用房、饭点、幼儿园使用。未曾存在工业企业,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和堆放。目前调查地块内为两所幼儿园(目前未营业)。 基于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分析得知本地块未曾存在工业企业,未曾发生环境事故,地块内及周边历史无规模化养殖,未曾作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途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本项目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本报告编写和结论均严格基于地块在调查期间的现场环境状况和通过调查获取的地块及周边历史信息。如地块在本次调查结束后出现任何重大变动(自然、人为破坏,如不明渣土、垃圾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况,业主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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