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金汇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34万吨塑料粒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清远市金汇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34万吨塑料粒迁建项目 项目概况:清远市金汇塑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把原位于清远市新城区石角镇码头村的年产2.34万吨塑料粒建设项目,迁址于中国清远再生资源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400m2,利用再生基地拆解的废塑料为原材料,年生产2.34万吨塑料粒。 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影响:企业在运营生产过程中,会有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石油类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类有机废气和粉尘颗粒物等;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 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废水方面,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经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先排入了哥岩水库,再汇入北江。废气方面,工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噪声方面,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企业厂界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规定的3类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固体废物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品,如废活性炭则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无乱堆乱放现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减少本项目建设和营运期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现广泛收集项目附近的单位、个人、专家对该项目的建设和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反馈意见的方式: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环评单位。个人意见要求署名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信息;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留联系人的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1360293945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严小姐 电话/传真:02083878216,
通讯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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