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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委托,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四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东南侧海域,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29.8km。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建设28台18MW级固定式风电机组、8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场址面积约75km2。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送出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本项目与汕尾红海湾三海上风电项目共建共用海上升压站、送出海底电缆、海缆登陆点,海上升压站与送出海底电缆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核准立项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油(汕尾)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德汉 联系方式:15019557157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80号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兴盼 联系电话:0532-68069913 邮箱:qdboyan2010@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通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说明 公众对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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