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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10号安置房地块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受降村,占地面积约56904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19°57′10.45″,中心纬度30°07′08.14″。本地块四至范围:东南侧为山地,西南侧为千人坑遗址,西北侧为G320国道,东北侧为空地(原农居点)、杭州创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本调查地块范围内东北侧区域上世纪90年代为农田,2002年由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征用进行重型H型钢全自动加工生产和高频焊接H型钢生产,主要进行机加工生产,2012年停产闲置,2015年租赁给杭州铭锻机床有限公司、杭州富银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生产,2020年12月拆除,目前为空地。本调查地块西南侧区域历史上为农居点,于2020年初拆除,目前为空地。 根据《杭州富阳银湖街道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的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受降村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1)。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来对标分析。 根据杭州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A2190144126119、A2190144126119001),检测结果如下所示: (1)土壤调查结果 本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的pH的范围在4.73~8.31,与对照点pH值接近;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重金属六价铬部分点位有检出,检出值均为0.5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二氯甲烷部分点位有检出,范围为0.0131~0.078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 26项)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11项)均未检出;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范围为10~88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调查地块东南侧靠山,为坡地,块内相距约200m范围(S6~S16)地面高程差最大为22.443m,山坡坡度较大。地块内最低点S6与西北侧对照点S17高程差为8.062m。因此地下水钻井深度6m情况下,地块内地下水采样点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3)土壤对照点调查结果 对照点pH值范围为5.09~7.48;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六价铬没有检出;上游对照点二氯甲烷有检出,范围为0.0169~0.0399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下游对照点二氯甲烷没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 26项)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11项)均未检出;特征因子为石油烃(C10-C40),范围为31~82m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4)地下水对照点检查结果 本地块仅采集到下游对照点地下水样品。对照点地下水中的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萘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pH值、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砷的检出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的要求;氨氮检出值为2.73mg/L,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V类标准的要求;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检出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的要求;总氮的检出值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标准的要求,不是本地块特征因子;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出值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萘有检出,检出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OCs 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 10项)均未检出。 (5)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按一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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