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cean_hghks 于 2011-1-12 02:41 编辑
重庆市江北区长安中路二期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长安中路二期道路工程 项目概况:江北区长安中路二期起于鲤鱼池路口,经长安麒麟公馆、长安公司试车场、山水天成小区、长安集团公司机动公司等单位,终点接现状半边堡支路。工程全长843.3m,其中K0+000~K0+460段标准路幅宽度为32m(其中车行道宽16m,两侧人行道各宽5m、绿化带各宽3m),K0+460~K0+843.3段标准路幅宽度为26m(其中车行道宽16m,两侧人行道各宽5m)。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Ⅰ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的重点是生态环境,在施工活动中还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弃土、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水。 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和扬尘、路面冲淋废水以及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根据拟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控制,并且加强对沿线现有树木的保护,废弃土石方密闭运输至市政渣场处置;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工程施工拟就近租用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方式处理;施工扬尘及设备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进行控制。 营运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汽车管理、在公路两侧多种植树木花草、及时清扫和增湿洒水、加强道路的维护、采取柔性路面材料、限制车速、种植行道树、禁止鸣笛、跟踪监测等,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道路沿线的城市环卫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为城市道路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工程属于鼓励类第十九条第3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和江北区区域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交通路网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沿线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重大环境敏感点和自然保护区,本工程在拟建场址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环保设施安排较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27日。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57613723 联系人:代老师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13452833368 联系人:李老师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环评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本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网上发布环境信息的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和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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