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锋(江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锦锋石油年产200万吨合成汽(柴)油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锦锋(江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锦锋石油年产200万吨合成汽(柴)油生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锦锋石油年产200万吨合成汽(柴)油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九江市浔阳区城东工业基地内,九江招商石化有限公司西侧
建设单位:锦锋(江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90.95亩,127300平方米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项目建成后有工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
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各种原料及产品在储存的装卸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及甲醇;
废水:主要为洗罐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及污染雨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石油类等;
噪声:主要是冷却循环系统及空压设备;
固体废物:主要为罐底泥、滤渣及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环保措施
废气:该废气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可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排放;
废水:洗罐废水属危险废物,须送往九江市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和污染雨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放城东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
噪声:主要是冷却循环系统及空压设备,经过隔音降噪后,噪声排放能达到国家3类噪声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其中罐底泥和滤渣送往九江市固废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进行有序处置不外排。
四、信息索取方式
可来人来电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 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 间:2007.12.25~2008.1.5
七、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人:魏秀珍
联系电话:0792-2182618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 本帖最后由 zhengmingti 于 2007-12-27 16:2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