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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骨明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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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骨明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骨明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大安市安北街5号现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厂区情况以及配套资金情况、原料资源,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定为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产明胶4000t(其中新增规模3250t)。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26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估算为5910.9万元,流动资金1357万元,均为企业自筹解决。
评价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现状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环境敏感目标
位置关系
环境保护目标
1
地表水
前连泡
厂区N方位200m
保护其现有水质状况
2
环境空气
居民区(200户)
厂区E侧紧邻
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居民区(80户)
厂区SE侧10m
3
地下水
排污管道沿线及前连泡周围
厂区N方位
使周围地下水水质满足GB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并使其水质满足使用功能
4
声环境
居民区(200户)
厂区E侧紧邻
保护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居民区(80户)
厂区SE侧10m
5
环境风险
居民区
厂区周围3km范围
保护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和前连泡,保护厂区附近居民的安全
2、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TSP、SO2和NO2在各监测点位的日均浓度平均值均小于标准值,说明评价区域对PM10、TSP、SO2和NO2尚有较大环境容量,厂址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⑵地表水
经过监测及现状评价,前连泡的水质已受到污染,不能满足Ⅲ类水体要求,其主要超标污染物为COD、氨氮、SS、BOD5,其中COD超标严重,平均值最高超标倍数为5.2倍,氨氮最高超标0.04倍,BOD5最高超标0.45倍,SS最高超标3倍。超标原因主要是该区域生活、生产废水均排入此泡,多年沉积所致。
总体来看,建设项目厂址附近水体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差。
⑶地下水
由评价结果可以看出, pH值、NO2—N、NO3—N、氟化物、硫酸盐皆未超标。唯有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超标,前者超标率50%,超标倍数为0.21-0.28,后者超标率也是50%,最大超标倍数1.70-5.35。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是分布在前连泡附近的1号井和砖厂3号井;氨氮超标点是1号井及分布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2号井,即监测点1、2、3号有超标因子,占监测点75%,1号井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皆超标,2号及3号井分别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一项超标。
⑷声环境
在拟建厂界四周布设的4个监测点中,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6~54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5~50dB(A)间,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值,说明厂界声环境质量较好。
⑸特征污染物
厂界处各特征污染物监测值均不超过相关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内尚未受到特征污染物的污染。
三、正常运行情况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水
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产生量约为3210.6m3/d,进入厂区内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将废水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厂区北侧200m外的前连泡
⑵废气
项目锅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经45m高烟囱排放。工艺废气通过设置合理的排气筒高度排放,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⑶噪声
项目噪声较大的设备有大型风机、离心机和其它泵类等,其噪声值在85- 105dB(A)。主要采取购进设备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技术先进的同型设备,安装时做好吸音、隔音、消音和防振处理。
⑷固体废物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胶渣、油脚和石灰渣,胶渣和油脚外卖给大安市北农饲料厂作为饲料添加剂,石灰渣外卖给吉林省新天成水泥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污泥产生量为2000t/a(含水85%),已外卖给大安市北农饲料厂,提取磷和钙后作为饲料添加剂。项目建成投产后职工日常产生生活垃圾量约为40t/a。建议在车间、办公楼及厂区道路两侧设置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回收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锅炉炉渣产生量为9300t/a,企业与大安北机务段知青空心砖厂签订外卖协议,炉渣可以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风险、事故状态采取的对策
针对本项目废水排入厂区北侧200m外的前连泡,环境风险拟设立二级应急防控体系,即: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贮存区;二级防控将污染物控制在终端污水处理站。
①一级防控措施:
地下贮酸池、浸酸池设围堰。
②二级防控措施
作为终端防控措施,在污水处理站新建4000m3事故贮池,一方面作为污水处理站的事故贮池,另一方面风险事故情况下,一级防控措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将物料通入事故贮池贮存污染物,防止污染物进入人工湿地。
③除此以外,公司应对厂区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保证在风险、事故状态下,厂区内的废水均可妥善处理,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五、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有关条款,本项目符合鼓励类农林类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规定,本项目以鲜牛骨为原料,生产骨明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清洁生产的先进性分析
由于现有工程主要产品为碱法胶,而本次项目的产品加大了酸法胶的比例,由于其产品性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导致其各项工艺指标没有可比性。但法国罗赛洛集团世界著名明胶生产企业,且本次技改后各工艺参数均按罗赛洛公司现有技术统一执行,因此可与国内先进水平相当。
3、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及达标可行性
本项目废水经气浮+水解+SBR工艺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可以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排放标准
对于锅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可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其它工艺废气通过采取设置合理高度排气筒排放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对于固体废物,如锅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均签订相应的协议,进行综合利用;杂质与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工业废物可以做到有效处置。
4、总量控制指标的可达性
由于“十一五”期间总量控制指标已经下达,大安市环保局将在区域剩余总量中解决本项目需要的总量。经过工程分析结果,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12.37t/a、SO2:149.55t/a。该指标已获大安市环保局批准。


5、规划、区划的相容性
大安市政府已经将该厂址所在地规划为工业集中区,根据大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尚在报审当中),该区域为工业用地,并计划充分利用当地环境容量,在县城北部发展工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区划要求。
6、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功能为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项目建成后,锅炉烟气经治理后各种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经预测,贡献值与本底值叠加后,各预测点污染物浓度满足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即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
根据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评价区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项目建成后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可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经预测,在正常排放时,本项目不会改变现有水体水质功能。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2类区,所在区域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Ⅱ类区标准,经预测,项目运行后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因此,项目建设选址符合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
7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锅炉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大安市规划的工业用地内,符合大安市的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区域原料资源及水资源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但由于厂址周围无集中给排水管网,废水排入前连泡后,易造成恶臭污染。因此,从该角度分析,选址存在限制因素,但鉴于大安市所处特殊地理位置,连年干旱,且低洼盐碱地、碱水泡较多,通让铁路无法穿越的实际情况,在其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综合其他选址条件来看,其选址属有条件可行。
综合来看,本项目建设需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⑴必须对鲜牛骨堆存场进行地面硬化、防渗、挡雨、遮阳等防护措施,以最大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⑵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⑶建设项目在设计及运行阶段严格执行有关环保要求,确保环保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有效运行,避免在事故状态下,污染物进入地表水体。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4天以内。
八、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信息公开后14天以内。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村、政府机关、城镇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边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网站刊登《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骨明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村、政府机关等处张贴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罗赛洛(大安)明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1340443555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431-8563215
发表于 2008-3-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3-2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0-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2-26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不太详细,但是还是可以借鉴一下
发表于 2008-12-29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15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报告书简本就好了,刚好要写一个明胶的项目,希望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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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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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否能给个模板参考哈,我也是刚好要写这类型的项目。邮箱是2291232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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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0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给个模板呗,本人也遇到这类型的项目的,可以请发到邮箱22912325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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